2022年1月7日
據美國媒體報導,中國監控設備製造商海康威視向美國國會“舉報”美國視頻監控技術分析機構IPVM,稱後者“違反美國遊說法規”。IPVM發佈過多份曝光海康威視等中國科技公司產品安全威脅和人權問題的報告。IPVM表示,將繼續透過研究調查揭露科技企業的不道德做法。
海康威視指責IPVM“遊說”
美國新聞網站Axios星期二(1月4日)報導,總部位在中國杭州的海康威視,去年致函美國國會負責道德事務的官員,稱IPVM涉嫌違反美國遊說公開法(Lobbying Disclosure Act)。海康威視在信中指控IPVM在與美國政府決策者接觸時,推行“針對海康威視的懲罰性措施”,指控IPVM在進行這類接觸後,沒有進行相關的遊說活動登記,因此違反法律。
據其官方網站介紹,IPVM總部設在美國賓夕法尼亞州,專門報導、研究和測試分析視頻監控行業。
包括美國聯邦通訊委員會(FCC)在內的美國政府機構,將海康威視等中國科技企業視為對美國國家安全的潛在威脅,正在收緊對這些中國公司的限制措施。Axios的報導說,海康威視對IPVM的暗中攻擊表明,他們正在對美國限制措施提高應對策略。
IPVM創辦人約翰·霍諾維奇(John Honovich)說,海康威視針對IPVM的“舉報信”,是對他們這家“獨立的美國小企業的霸淩”。
霍諾維奇對美國之音說,海康威視的這些行為沒有對IPVM的經營和運作產生影響,反而給“我們的聲譽帶來正面影響”。他說:“因為海康威視的招數和他們不負責任的做法,向世界表明他們和我們是如何運作的”。
IPVM此前以多篇報告,批判在美國銷售的海康威視、大華科技等中國公司出品的監控設備。這些批評指出這些設備多方面的問題:企業受中國政府直接或間接操控、與中國人民解放軍的聯繫、配合中國政府應用,其產品在新疆地區監控和迫害維吾爾等少數民族群體、以及這些產品自身的網路安全問題。
霍諾維奇說,“海康威視自己和中國政府的檔直接佐證其侵犯人權的作為。海康威視應承擔責任。”
他說,IPVM將繼續透過研究、調查、報告和宣傳,來“揭露那些不道德的美國和中國行為者”。
議員發文支持IPVM
據Axios報導,IPVM去年8月收到美國國會的一份通知,稱根據一項來自協力廠商的匿名檢舉,IPVM“可能”會被要求進行相關的遊說登記。
IPVM表示,他們不會進行登記。該機構表示,與聯邦政府官員的接觸和交流,是為了進行正常的新聞搜集活動,以及為聯邦法規提案提供評論回饋。
共和黨聯邦參議員魯比奧(Sen. Marco Rubio, R-FL)的官方推特帳號1月4日發文支持IPVM。“中國共產黨的公司在美國的監控產業中不能有一席之地”,推文說:“國會不應理會中國共產黨(CCP)的宣傳,應駁回海康威視對IPVM的牽強指控。”
共和黨聯邦眾議員克勞迪婭·坦尼(Rep. Claudia Tenney, R-NY)1月4日也在推特上表示:“中國政府掌控的監控公司海康威視不滿足於在中國侵犯人權,現在他們正試圖壓制異議,將中共式的審查制度引入美國。國會應該不理會海康威視對IPVM的誹謗行動。”
海康威視在美面臨多重壓力,聘公關公司遊說
《安全設備法》(Secure Equipment Act)2021年11月在美國生效。法律的目的是防止美國政府認定的對國家安全構成威脅的企業獲頒新的設備採購許可證,從而阻斷這些企業的設備進入美國通信網路的管道。中國華為、中興、海能達通信、海康威視和大華都是聯邦通訊委員會(FCC)一份黑名單(正式名稱為“對國家安全構成威脅的通信設備和服務清單”)上的受制裁對象。
海康威視已經展開遊說和公關攻勢,挑戰FCC在通信網路安全問題上的管轄權。
該公司在一份發給Axios的聲明中說:“海康威視作為安全設備製造商,而非電信或網路提供商,不屬於禁止使用的電信設備清單。”
海康威視在美國聘用華盛頓“哈裡斯,威爾特夏和格拉尼斯”(Harris, Wiltshire & Grannis)律師事務所,並聘用該律所主席約翰·中畑(John Nakahata)為顧問——後者曾在20世紀90年代擔任FCC主席的辦公室主任。
美國之音此前報導,曾經擔任美國財政部外國資產辦公室制裁政策高級顧問的彼得·庫西克(Peter Kucik)2021年6月加盟海康威視聘請的遊說公司水星公共事務(Mercury Public Affairs),擔任該公司的常務董事,為海康威視的美國子公司提供戰略諮詢、遊說、公共事務、政府關係等服務。兩名前民主黨眾議員也曾加入海康威視的遊說團隊。
與中國不同,外國實體在美國遊說是合法的政治活動,外國公司或政府在美國必須透過《外國代理人註冊法》或《遊說公開法》的規定進行登記。
對中國持批評立場的政府官員和議員對中國實體利用美國寬鬆的法律制度影響政策表示不滿。
美國國會眾議員坦尼在推特上說:“美國的法律公司和遊說公司為海康威視等中共領導的公司清洗聲譽,並試圖顛覆《安全設備法》等法律,這將美國國家安全置於危險之中。這真的值得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