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2月2日
2007年7月13日刑事法院三審判決確定太極門「無罪、無稅、無違反稅捐稽徵法」。遭違法羈押的太極門師徒,也在2009年全數獲得國家冤獄賠償。直到2019年底,國稅局才將80、82、83、84、85年等五個年度的相關課稅處分更正為零。然而,還是把81年度的敬師禮當成補習班學費,不僅強徵課稅,並移送強制執行、違法拍賣。前立法委員羅淑蕾質疑:六年中五年沒事,為什麼只有一年有事?
面對歷經25年的太極門案,羅淑蕾說:「都是拿給師父的敬師禮,其中五年是敬師禮,竟然一年是學費,這莫名其妙!天下有沒有這麼荒謬的?」誠銓國際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陳祖祥也表示,太極門案件這麼多年的敬師禮都無罪無稅,為什麼只有「特別一個年度」會被認定為補習班的學費,進而被行政執行處分?他說:「這當然是很不合理的情況!判決也都肯認了這個敬師禮是一個贈予的性質,並不是一個學費。這時候行政機關其實可以啟動程序重開的程序,主動撤銷這個稅單。」https://youtu.be/2M-8UR1Z9aM
陳祖祥指出,行政機關之所以不願主動撤銷,因為他們會覺得這樣好像等於承認自己過去做錯了,所以把這個案件又推給了行政執行署,因為有執行名義,所以要執行署趕快執行!而執行署也表示,移送機關決定移送了,所以執行署沒有權利去審查這個執行名義有沒有錯?所以依法要執行。「可是在這問題當中,真的有全部依法執行嗎?」
羅淑蕾也提到,太極門案當初移送到調查局,遭調查局大肆搜索。做了這麼多動作,假如都沒事的話,他們怎麼下得了台?當年認為太極門有事的這些人並沒有受到懲罰。當初起訴的檢察官,官越升越高,至於辦太極門案件的這些稅務人員,大家可以去查查看,每個都高升了,所以,錯犯的越高,官也升的越多,這就是「有權無責」!
羅淑蕾表示,她相信每一個公務人員進入公務體系時,一定都是非常清純、非常有正義感,非常的想要好好做一個注重人權的公務人員。但是,為什麼進到這個染缸以後就變了?她認為這是人性,其實人都會犯錯,但是在犯錯之後自己願意接受懲罰、願意降職、願意被淘汰嗎?當然都是掩蓋了,官官相護、大家互相掩護,你掩護我、我掩護你,所以才造成今天台灣這樣的司法不公。
依據陳祖祥的觀察,行政執行的區塊目前也是「治外法權」。因為行政執行主管機關、行政執行署的署長,目前都是由檢察體系調任過來,因此,本質上他是一個行政官,相較於民事的強制執行程序,行政執行其中並沒有法院的司法審查,全部都是透過行政官的執行。「為什麼一個明明是錯的判決,行政執行署硬要執行?」他認為,對於這個「邪惡的平庸」,人們能做的就是不斷的發聲、不斷的運動,不斷的監督公權力!
圖:誠銓國際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陳祖祥認為面對「邪惡的平庸」,能做的就是不斷的發聲、運動,不斷的監督公權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