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改革應傾聽人民的聲音

圖說:三位來賓點出目前的稅制問題,政府應傾聽人民的心聲,才能讓稅務改革方向,更貼近人民的需要。

 

2023年6月24日

 

納稅人權利保護法已施行多年, 台灣的租稅制度與環境,仍舊不符合人民的期待。6月18日WPN全民公審稅務改革應傾聽人民的聲音」點出目前的稅制,有著什麼樣的問題,又該如何解決?

 

前高雄國稅局簡任稽核黃坤光指出,所得稅是最複雜難懂又變化最多,而且具有延續性的國際共通稅目,只要實施資本主義市場經濟的國家,都有相同的課稅目、相同的課稅標的。所得稅法大約100多條,但是由稽徵機關解釋的解釋令卻有上千條,完全脫離了律法的規定,也造成非常多的解釋錯誤。

 

方律師表示,納保法第20條第1項,納保官由稽徵機關內部人員兼任,這種球員兼裁判的立法,依一般人的合理觀點,會認為納保官職務上受制於稽徵機關及財政部,是課稅、追稅的那一方,難以期待納保官能中立協助人民,更無法以客觀角度立場來保護納稅者。

 

方律師也說明,納保法第21條第4項,經過行政法院判決撤銷課稅處分後,「開始」起算15年無法確定應納稅額,才不得再行核課。不僅沒有辦法解決「萬年稅單」的現象,更讓納保法淪為長期追稅的惡法,嚴重違反國際兩公約保障的有效救濟。

 

前國稅局稽核鍾女士提到,台灣違法徵收的情況至今愈演愈烈,納稅人突然收到天價稅單,驚人的稅款除了無能力繳交之外,面對之後無效的稅捐救濟,訴願就要繳1/3或提出全額擔保,造成納稅人長期精神心理的痛苦;監察院監督公務員違法失職的效力不彰,國稅局濫權課稅未被監督究責,加上背後稅務獎勵金、執行績效獎勵金的推波助瀾,台灣已連續近10年鉅額超徵,稅災案件頻生及嚴重破壞財政紀律;違法徵收罪受侵害的必定是納稅義務人,以往納稅義務人只能告發、告訴,實務上結果卻是檢察官與國稅局官官相護,以查無實證草草簽結,完全忽視納稅人財產權益。

 

鍾女士表示,傾聽人民的心聲,才能讓稅務改革方向,更貼近人民的需要。希望透過兩公約第二階段審查會議給行政院的建議,或是各種管道,能夠讓行政部門和稅務機關聽進人民的建言,並真正落實於稅務改革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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