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說:李斐隆期待酷刑罪趕快立法,讓惡官不敢利用職權傷害人民,台灣的民主人權才能夠真正的落實!
2022年7月10日
台灣自2009年通過《兩公約施行法》,正式將兩公約國內法化,至今已邁入第13個年頭,期間歷經3次國際人權審查檢視。然,今(2022)年5月中旬甫落幕的兩公約第三次國家報告中,卻仍被國際審查委員質疑對於人權議題相關法案的推動過於緩慢。聯合國/NGO世界公民總會台灣總會秘書長李斐隆強調,台灣要以人權在國際發聲,就必須真正做到兩公約的要求,否則台灣的民主人權形象,將從「TAIWAN CAN HELP」破滅成 「TAIWAN NEED HELP」,令國人及國際失望!
李斐隆( https://youtu.be/CyIuzdNZ-sY?t=4381)於6月26日參與一場由民團所舉辦的「良心指引守護人權 促進地球健康繁榮」線上論壇(https://youtu.be/CyIuzdNZ-sY )中表示,台灣雖然不是聯合國的成員,但是為了能夠在國際間受到重視,護衛人權是台灣最常運用的議題,「但是台灣真的重視人權嗎?」他認為,在國際人權兩公約中,反酷刑法的訂立是一個重要指標,如同馬英九前總統曾經說過,迫害人權的十之八九來自於政府。從警察及檢察官的辦案過程,對人民身心的傷害,到其他行政機關以各種手段造成人民的長期壓迫痛苦,都可以因為酷刑罪的成立而進行究責。李斐隆指出,但是在過去三次的兩公約國際審查,雖然國際審查委員一再建議台灣必須要訂立反酷刑法,但是從政府官員一再拖延立法的態度,顯示台灣政府對保障人權是說一套做一套!
李斐隆摘錄兩公約審查委員主席Dr. Manfred Nowak對台灣須訂立反酷刑法的看法表示,長久以來審查委員總是看到台灣政府說刑法當中已有一些可以適用的法條等類似回覆,但卻遲遲未將酷刑列為可以懲罰的一種犯罪類型!委員認為,酷刑有沒有造成死亡或是受傷不是重點,重點是故意使某人遭受痛苦,這就是酷刑,而警察或是檢察官等等人員有一定的責任。此外,Dr. Manfred Nowak對於沒有獨立的主管機關可以調查、起訴酷刑這種犯罪行為,甚至被指控酷刑的人,最後都全身而退的情況,感到質疑。
聯合國對酷刑定義中強調,基於任何一種歧視的任何理由,蓄意使某人在肉體或精神上遭受劇烈疼痛或痛苦的任何行為,而這種疼痛或痛苦是由公職人員或以官方身份行使職權的其他人所造成,或在其唆使、同意或默許下造成的。李斐隆表示,酷刑案例在台灣屢見不鮮,他以遭受政府官僚迫害歷時26年的太極門案為例,列舉多項酷刑事實指出,檢察官侯寬仁捏造假證據,不僅惡意羈押掌門人夫婦及弟子,並在媒體惡意抹黑太極門,更故意以延長羈押羞辱掌門人,不僅在羈押掌門人至起訴書公佈前共117天,卻只問了13句,才花29分鐘,最後並以莫須有的罪名起訴,造成太極門師徒長期受到精神上的侮辱。結果,在監察院調查侯寬仁有八大違法,要求法務部從嚴究責議處下,侯寬仁非但沒有受到懲處,到現在還不斷升官!
李斐隆提到,包括前台北國稅局局長、後來升至財政部長的張盛和,還有歷任國稅局長及財政部長,都一再讓太極門師徒長期承受精神迫害。包括,明知稅單開立時根本沒實質調查,堅持不撤銷稅單;為了達到迫害太極門的目的,先扭曲太極門是補習班,在刑案判決確定太極門勝訴後,再硬拗敬師禮雖不是補習班學費,卻是交易對價關係的其他所得,並以行政法院還在審理中為由,不願撤銷稅單,長期持續傷害人民,讓人民應受憲法及國際兩公約保障的信仰自由受到侵害。
太極門案酷刑不止這幾樁!李斐隆表示,太極門在行政法院勝訴,法院判決發回國稅局另為適法之處分,國稅局卻將稅單擱置兩三年不處理,不理會人民不斷陳情,繼續凌遲人民。他指出,等到最高行政法院也判決國稅局敗訴,並認定太極門是氣功武術修行門派,國稅局雖然承認稅單錯誤,撤銷五個年度稅單,更正稅單為“0”,卻又以81年度早就判決確定了不願更正稅單,並聯手行政執行署將太極門修行道場預定地強行拍賣並收歸國有,持續造成人民精神痛苦。他認為,這些凌遲人民的官員,都是酷刑罪應該究責的對象。
「期待酷刑罪趕快立法,讓人民可以對在偵辦案件中惡意傷害人民的警察、檢察官等官員究責!」李斐隆表示,對於利用行政手段,扭曲法令,造成人民痛苦的行政及稅務官僚也應進行究責,唯有如此,才能夠讓惡官不敢利用職權傷害人民,台灣的民主人權才能夠真正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