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片:網路截取。
2021年07月29日
東奧第一金——「舉重女神」郭婞淳為台灣奪得東京奧運第一面金牌,以抓舉103公斤、挺舉133公斤、總和236公斤,締造3項奧運紀錄。其精采表現,在新冠疫情肆虐、經濟不景氣的此刻,實在是相當振奮人心的好消息。正當國人為此開心、慶賀之餘,大家可注意到媒體上已數次報導,這位奧運金牌得主差一點毀於法拍?
郭婞淳曾在接受採訪時提到:「那時候房子被法拍,沒有錢繳貸款,就搬到工寮住,我還記得當時還打電話給教練,說我們沒有錢吃飯,跟教練借錢,那段時間真的滿苦的,……」無法想像,台灣的法拍可以罔顧人民基本生活,不惜犧牲人民的基本生存權——連吃飯錢都不留!這項屬於行政執行署與執行官們的「政績」,執行「無愛」的例子更多。
行政執行署因過當執行,罔顧人民基本生存權,許多學者、專家已為此提出不少批評與建議,可惜未獲採納。近年來,因欠稅欠費強制執行的件數屢創新高,從2001年的189萬件,到2020年已高達1,431萬件。為什麼強制執行的案件會增加如此快速?究其原因,是行政執行署與行政執行官貪圖績效與獎金。
去年,基隆單親爸爸陳清旭因為一張1.8萬的罰鍰,明明帳戶裡還有三萬多元,行政執行署不從帳戶裡扣款,卻直接以低於市價行情法拍其住了多年老屋。又如台南一名徐姓男子因滯欠酒駕罰鍰、稅金等約12萬多元,行政執行署台南分署也派員查封其三樓透天厝。
2001年前法務部長陳定南在行政執行處處長聯合佈達典禮致詞時指示,對惡意逃漏稅的大戶要鍥而不捨,對貧困小民,無論如何請多加體恤,給予寬容。依行政執行法第3條明文規定:「行政執行,應依公平合理之原則,兼顧公共利益與人民權益之維護,以適當之方法為之,不得逾達成執行目的之必要限度。」
行政執行乃是對受憲法保障之人民財產權的一種強制侵害作為,在剝奪個人財產與公共利益間如何取得平衡,全在行政執行署與行政執行官的一念之轉——獎金、績效重要?還是人民的基本生存權比較重要?顯然,上述實例遇到的,是「無愛」的行政執行署與行政執行官。 前法務部長陳定南「愛」的叮嚀,想必早被兩者拋諸腦後!
儘管郭婞淳從小家裡經濟非常刻苦,必須輾轉於工寮或親戚家,甚至經常沒錢吃早餐。天生喜歡運動的她,不但從運動中找到自己的心靈寄託,更透過體育獎學金及賽事獎金負擔學費、改善家中經濟。郭婞淳靠著無比的努力與毅力,撐起的家,成功翻轉了自己的人生,也紐轉了家中經濟。然而,現實生活中,慘遭「無愛」的強制執行後,能如郭婞淳一樣重新站起來者畢竟是少數。倘若行政執行績效、獎金制度不除,或許台灣下一個奧運金牌得主的誕生將遙遙無期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