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司法部對TikTok及母公司提起民事訴訟,指控其非法收集兒童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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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司法部星期五(8月2日)起訴TikTok,指稱該公司違反保護兒童網路隱私的法律,並違反了之前與另一家聯邦機構達成的和解協定。

司法部與聯邦貿易委員會聯合在加利福尼亞州聯邦法院提起了這項民事訴訟,此前美國政府和這家知名社交媒體公司已經陷入了一場法律糾紛,那場糾紛將決定TikTok是否或如何繼續在美國運營。

TikTok是中國視頻分享平臺抖音的海外版,深受年輕用戶歡迎,並經常引領潮流,其母公司是中國公司位元組跳動(ByteDance)。位元組跳動也是這起最新訴訟的被告。

最新訴訟的焦點是TikTok與位元組跳動被控違反聯邦法律《兒童線上隱私保護法》(Children's Online Privacy Protection Act)及其相關法規。該法律要求面向兒童的應用程式和網站在收集13歲以下兒童的個人資訊之前必須獲得家長同意。

TikTok表示不同意這些指稱,並稱這些指稱“其中許多與過去的事件和做法有關,在事實上是不準確的,或者已經得到處理。”

該公司在一份聲明中表示:“我們提供適合年齡的體驗,具有嚴格的保護措施,積極主動地刪除疑似未成年人用戶,並自願推出預設螢幕時間限制、家庭配對和針對未成年人的額外隱私保護等功能。”

司法部負責民事部門的首席副助理部長布萊恩·M.博因頓(Brian M. Boynton)在一份聲明中表示:“這一行動是必要的,以防止被告在未經家長同意或控制的情況下收集和使用兒童的隱私資訊,被告屢次違反法規,而且運作規模龐大。”

在美國決定提起訴訟之前,聯邦貿易委員會調查了兩家公司是否遵守了之前與TikTok前身Musical.ly達成的和解協定。Musical.ly在2017年被位元組跳動收購並與TikTok合併。

2019年,聯邦政府起訴Musical.ly,指控其違反了《兒童線上隱私保護法》,在收集和使用13歲以下兒童的個人資訊時未能通知父母。

同年,Musical.ly同意支付570萬美元以解決這些指控。這兩家公司還受到法院命令的約束,要求他們遵守《兒童線上隱私保護法》,但美國政府表示,他們並未做到。

司法部和聯邦貿易委員會在訴狀中指稱,TikTok在知情的情況下允許兒童創建帳戶,並在未通知父母的情況下保留他們的個人資訊。司法部在一份解釋訴訟的新聞稿中表示,這種做法用在了“兒童模式”(Kids Mode)中創建的帳戶。“兒童模式”是TikTok為13歲以下兒童提供的版本。

這兩個政府部門聲稱,收集的資訊包括應用程式上的活動和用於構建使用者資料的其他識別字。他們還指責TikTok與其他公司--如Meta旗下的臉書(Facebook)和一家名為AppsFlyer的分析公司--共用資料,以說服“兒童模式”使用者更多地使用該平臺,TikTok稱這種做法是“重新定向不太活躍的用戶”。

訴狀指出,TikTok還允許未成年人使用來自協力廠商服務的憑證創建帳戶,而無需提供自己的年齡或獲得家長批准。訴狀將這些帳戶歸類為“年齡不明”帳戶,司法部和聯邦貿易委員會稱這些帳戶數量已增長到數百萬。

聯邦官員表示,在家長發現他們孩子的一些帳戶並要求刪除後,他們的要求沒有得到滿足。在一份解釋此訴訟的新聞稿中,司法部表示,被告的違規行為導致數百萬13歲以下的兒童使用常規的TikTok應用程式,允許他們與成年人互動並訪問成人內容。

今年3月,一位知情人士告訴美聯社,聯邦貿易委員會的調查還包括審視TikTok是否違反了聯邦法律中有關禁止“不公平和欺騙性”商業行為的內容,原因是TikTok否認中國境內曾有人擁有訪問美國使用者資料的許可權。

上述指稱並沒有包括在這次的訴狀之中。這次訴訟尋求的是民事處罰和禁令救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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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之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