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人權日 民團籲政府反思革新 搶救人權不能停

圖:在聯合國人權日相關團體舉辦「呼籲政府搶救人權.法稅改革不能停」論壇,多位專家學者針砭與大眾切身相關的人權議題。

 

2022年12月28日

 

政府號稱今(2022)年是人權大年,史無前例一年通過5部公約國家審查報告及國際審查,但臺灣人權真的進步了?12月10日聯合國人權日,聯合國NGO世界公民總會、臺灣財經刑法研究學會、中正大學財經法律研究中心等28個民間團體在臺大應用力學館國際會議廳及線上舉辦「呼籲政府搶救人權.法稅改革不能停」論壇,邀請國內外四十多位專家學者針砭與大眾切身相關的重要人權問題,包括宗教信仰自由、賦稅人權、法稅酷刑迫害、公權力歧視行為等,明年是具有里程碑意義的《世界人權宣言》發表75周年,呼籲政府反思與革新,採取積極行動維護並實踐人權。

 

聯合國人權事務高級專員Volker Türk針對聯合國人權日發表談話,《世界人權宣言》其核心是人的尊嚴,即使30條宣言已激發了人類生活的轉變,但各種問題與危機繼續在周遭威脅著我們。2023年,將慶祝《世界人權宣言》75周年,也是《維也納宣言和行動綱領》30周年,他呼籲重新點燃宣言誕生時的鬥志和活力,讓全世界的人們高舉人權火炬, 並使用這些權利,打造共享的未來──人人皆有尊嚴、自由和正義。

 

聯合國NGO世界公民總會主席Rene Wadlow博士致詞表示,人權已成為當今世界社會的核心支柱之一。非政府組織可以發揮重要作用,希望透過聯合國NGO世界公民總會台灣總會20幾年來的努力,能不斷提升台灣對人權重視。

 

聯合國NGO世界公民總會副主席暨太極門掌門人洪道子博士致詞表示,面對21世紀國際情勢日趨險惡,人類正處於命懸一線的危險邊緣,唯有無國界、無偏見、無私欲的良心文化,是地球與人類的救贖與方舟。今日我們響應「人權日」,再度喚起世界公民秉持良心,維護人權精神,敦促《國際人權憲章》的實踐,讓各國、各界以及全體世界公民得以尊重人權,務實實現人權保護,以促進世界的和平與安定。

 

人權無國界聯合創始人兼主席Willy Fautré表示,1996年12月19日是災難性的一天,侯檢察官的可恥行動,發生在臺灣紀念聯合國人權日九天後。洪博士最終獲判無罪並獲得國家冤獄賠償。Willy呼籲太極門弟子繼續為案件而努力,幫助其他臺灣的稅災戶,並成為捍衛人權的最佳典範。

 

義大利新宗教研究中心理事長、社會宗教學家Massimo Introvigne博士表示,太極門在臺灣的宗教自由、納稅人的自由和正當程序的自由中是嚴重的人權受害者。但他們不屈於作為受害者,他們將抗爭提升到了另一個層次──他們為所有人的人權奮戰。

 

倫敦人權律師、歐洲信仰自由協會主席Alessandro Amicarelli表示,太極門遭受了前所未有的歧視,即使法院以有利於太極門的判決定讞,這個和平守法的組織仍然承受著政府機構中仇恨者的錯誤和故意歧視的後果。值此重要的人權日,期待臺灣當局遵守法律義務,結束太極門案,賠償受害者並起訴加害者。

 

臺灣財經刑法研究學會理事長暨法稅改革聯盟發起人陳志龍教授指出,臺灣存在「特別人權」的假人權世界。開門開會才是真的人權,行政院舉辦兩公約和各會議都是閉門會議。國家話語權凌駕在人民話語權之上,舉辦會議都是他們邀請的人,人民沒有辦法參與發聲。稅法為何有復查、訴願?這就是「特別法庭」,為何稅務機關人員可以超過?為何沒有迴避?所以這是假的,要根本改革就不能改革半套。為何再審要設定五年?超過五年以後就不能平反?這就是騙局、假人權。要訂定反歧視法,稅務獎勵金、執行績效獎勵金就要拿掉,人權的問題就在於政府在表面說一套,底下做一套,有特別制度。臺灣存在特別法治,包括228事件、太極門事件、919竹北事件,沒有究責。司法被分割,行政掌控司法權。人民一定要非常清楚整個問題,事件才能被平反。

 

資深大使/中法比瑞文化經濟協會理事呂慶龍分析近期俄烏戰爭等世界局勢,並舉出兩百多年前法國1789年《人權和公民權利宣言》,當時法國人民代表認為,對人權的無知、健忘或蔑視是政府公共不幸和腐敗的唯一原因,決心在宣言中闡述人類的自然、不可剝奪和神聖的權利,以不斷提醒人民以及行政立法機關。他認為,臺灣有很多地方令人尊敬,但是須要向前邁進,有勇氣面對不公平、不正義及過去錯誤,讓眼光與價值觀可以跟國際社會真正接軌。

 

國立高雄大學法學院財經法律學系教授張永明認為,人權在時間超過就沒有權利,這是很難講得通的。稅捐稽徵法第28條規定,2009年陳長文律師爭取到,若政府機關錯誤,退稅請求權無時效;2021年卻又被修正為最長15年,被認為是一種退步。太極門案件至今26年,刑事案件平反後,稅務案件卻說時間來不及而無法救濟。人民主張「遺忘權」很不容易,個人案件被媒體和司法機關露出後,永遠搜尋得到。國家假使做錯,人民請求權行政程序法第128條規定只有3個月。當行政機關發覺過去有錯誤,行政程序法可依職權撤銷,但只有2年時間,這樣技術上的規定,個案正義都不見了,人民能忍受嗎?時效規定本來是法律安定性的考量,隨著數位儲存和搜尋技術的改變,過去錯誤永遠存在,人們記憶仍然深刻,造成社會成本、民心不安,現在應該重新思考去做改變。

 

真理大學法律系所教授暨法稅改革聯盟發起人吳景欽以919竹北事件中的六十歲婦人黃姓志工媽媽被警察粗暴違法逮捕案件為例表示,執法人員對於弱勢民眾的執法過程,到底是基於什麼理由、什麼法律依據爲盤查、甚至逮捕,警察也說不清楚,執法手段更屬粗暴。在路邊舉牌到底何罪之有,致必須出動優勢警力爲盤查,既讓人不解,甚至當時違法的警察、警官後續也無法被究責,甚至還能高升,讓人有種回到威權時代的錯覺。他認為臺灣幾十年來的司法改革,於法條的增修確實不少,但這些改革,卻是由要被改革的司法體系來主導,其結果可想而知。更重要的是,無論法條如何變更、看起來多麼保障人民,但如果執法者,無論是警察、檢察官或是法官,其心態仍停留在過去,甚至還保有威權的人格特質,則這些看起來相當完美與華麗的條文,不過就是寫在紙面上的保障,而毫無任何意義。

 

淡江大學外交系教授張家麟從國家霸權對宗教壓制談人權的困境。解嚴初期,新宗教得到了默許。但是,政府為了表現「英明」,作「宗教掃黑」,太極門遭池魚之殃。到現在,法務稅法機關用行政強制拍賣太極門的土地,侵奪其財產自由, 剝削其向師父束脩禮、信仰、集會、練功的自由。霸權與巨靈為了維護既得利益,一再犧牲百姓的基本人權?!除非大多數的百姓覺醒,或許可以抵擋全球霸權與國家巨靈怪獸的侵犯!

 

前國稅局簡任稽核黃坤光表示,政治迫害是太極門案主要原因。政治是最黑心的騙術,因為掌握權力的人解釋法律都對他們有利,對他們不利的就裝聾作啞。所得稅課稅標的是要有實體的所得,但是他發現太極門案及許多案件當中侵害人權最嚴重的就是用推想所得、不能實現的所得,連誰給的都不知道的所得就要課稅,這樣的案子很多。他提到太極門案始作俑者侯寬仁檢察官破壞文官制度,檢察官沒有查稅的權力與職能,沒有專業,稅款用推想的,國稅局也一直錯下去。這種情況只會發生在臺灣。他主張從行政程序法第8條信賴保護、第111條違法行政處分無效及第117條原處分機關得依職權撤銷違法處分這幾點來解決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