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 年 5 月 7 日
兩名因報導緬甸針對羅興亞人的暴力事件而被捕的路透社記者今天獲得釋放。聯合國人權高專辦對此表示歡迎,但同時強調緬甸的新聞自由狀況仍然“嚴峻”。
現年33歲的瓦龍與現年29歲的覺梭於2017年12月遭到逮捕,並於去年9月因違反緬甸國家保密法而被判處7年徒刑。
此前,兩人一直在對2017年8月,緬甸安全部隊與佛教徒在若開邦西部的一次軍事行動期間殺害10名羅興亞穆斯林男子的事件進行調查和報導。
兩人所供職的新聞媒體路透社於2018年2月發佈了該篇報導,其中包括對受害者家屬及目擊者的採訪,還有部分據稱是來自行動實際參與者的證詞。
該報導獲得了今年的普利策新聞獎,以及聯合國教科文組織所頒發的吉列爾莫∙卡諾世界新聞自由獎。
人權高專辦發言人沙姆達薩尼表示,雖然瓦龍與覺梭在被囚禁500多天后獲得釋放是一個好消息,但“他們本來就不應該遭到逮捕和判刑”。
沙姆達薩尼表示,人權高專辦在去年9月,兩名記者獲刑的判決公佈之後不久,就發佈了一份有關緬甸言論自由狀況的報告,明確指出該國正在利用一系列定義不當的法律,對新聞自由和異見人士進行壓制,致使新聞工作者無法在沒有恐懼或偏向的情況下履行職責,“這一狀況並未得到改變”。
與此同時,沙姆達薩尼指出,緬甸司法程式中所存在的“不足”也是導致兩名記者遭到判刑的原因之一。
兩名記者是在今天獲得總統大赦後得到釋放的,與他們同時獲釋的還有另外6500名遭到監禁的人員。
緬甸有在新年期間進行大赦的傳統,自今年4月17日緬甸新年以來,總統溫敏多次頒發赦免令,迄今已赦免了2萬3000多名囚犯,其中包括16名外籍囚犯。
教科文組織總幹事阿祖萊今天表示,瓦龍和覺梭兩名記者的“敬業”和“勇敢”是激勵人心的榜樣,而他們的獲釋則有助於推進新聞自由。
阿祖萊表示,“能夠獲得釋放,對於他們和他們的家人而言都是莫大的安慰,同時也是新聞自由向前推進的積極一步。教科文組織重申,記者能夠履行職責,而不必擔心遭到報復,是民主制度得以正常運轉的必須要素。”
兩名記者不惜身陷囹圄而努力報導的緬甸軍方針對羅興亞人的暴力事件,迄今已導致成千上萬羅興亞人逃往相鄰的孟加拉,曾被時任聯合國人權高專的紮伊德稱為“教科書般的種族清洗案例”。
如今,大約有100萬名羅興亞人依然生活在孟加拉南部的難民營內,聯合國正與孟加拉政府及其他人道主義機構合作,向他們提供援助,並在緬甸國內的安全條件能夠達到要求時,基於自願原則幫助他們重返家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