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2月28日
法律與預防犯罪
聯合國巴勒斯坦被佔領土抗議活動獨立調查委員會今天發表所報告擴展的指出,在2018年回歸大遊行期間,以色列士兵違反了國際人權法和人道主義法,其中一些侵權行為可能構成戰爭罪或危害人類罪,以色列必須立即對此進行調查。
2018年5月, 人權理事會授權該委員會針對2018年3月30日在加沙開始的大規模抗議,調查巴勒斯坦被佔領土上所有涉嫌違反和踐踏國際人道主義法和國際人權法的行為。該委員會由來自阿根廷的坎頓擔任主席。其他兩名成員為來自孟加拉國的薩拉·侯賽因和來自肯尼亞的貝蒂·穆隆吉。
報告指出,超過6000名手無寸鐵的示威者在靠近隔離圍欄的抗議地點遭到射擊。
調查涵蓋了從抗議開始到2018年12月31日這段時間內的所有殺戮事件。在此期間的示威中,共有189名巴勒斯坦人被殺害。委員會發現,以色列安全部隊用實彈打死了183名抗議者,其中35名死者是兒童,3名是標誌明顯的醫護人員,2名是標誌明顯的記者。
數據分析還顯示,在此期間,以色列安全部隊在抗議地點用實彈打傷了6106名巴勒斯坦人。另有3098名巴勒斯坦人被子彈碎片,包著橡膠的金屬子彈或催淚彈擊中受傷。四名以色列士兵在示威中受傷。一名以色列士兵被殺,但事件發生在抗議地點之外。
報告表示,儘管標誌和特徵明確,以色列狙擊手向記者,衛生工作者,兒童和殘疾人開槍。統計顯示,自去年3月30日以來,已有122人截肢,截肢者中有20人是兒童。
委員會強調,除非進行合法自衛,否則故意射殺不直接參與敵對行動的平民屬於戰爭罪行。委員會有理由相信,以色列安全部隊的個別成員在對示威活動作出反應的過程中,殺害和傷害了既沒有直接參與敵對行動,也沒有構成迫在眉睫的威脅的平民。這些嚴重侵犯人權和違反人道主義法的行為可能構成戰爭罪或危害人類罪。
委員會注意到以色列聲稱隔離牆附近的抗議掩蓋了巴勒斯坦武裝團體的“恐怖活動”。然而,委員會認為示威屬於平民性質,有明確的政治目的。儘管出現了一些重大暴力行為,但委員會仍然認為示威並不構成戰鬥或軍事行動。因此,適用的法律框架應以國際人權法為基礎。
儘管委員會的調查顯示一些示威者是有組織的武裝團體的成員,還有一些人屬於某些政黨的成員,但以上做出的評估結論沒有必要進行改變。國際人權法禁止僅僅基於一個人實際或據稱與任何組織的聯繫,而不是他們的行為而對其使用武力。
報告發現,組織抗議的“高級全國委員會”中有哈馬斯的代表。該委員會的一些成員鼓勵或袒護示威者對目標不加區分地使用燃燒風箏和氣球,在平民中造成恐懼,並對以色列南部的財產造成重大損害。委員會的結論是,哈馬斯作為加沙事實上的權力機構,未能阻止這些行為。
以色列當局對委員會一再提出的提供信息和進入以色列和巴勒斯坦被佔領土的要求沒有做出任何回應。
該委員會將在3月18日向人權理事會提交一份更全面的報告,其中包含詳細的事實和背景信息以及法律分析。
Photo:在一次以色列軍隊與巴勒斯坦人的衝突後,紅十字會人員在救助傷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