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盛頓州限制使用人臉識別技術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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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華盛頓州頒佈法令,限制使用人臉識別技術進行執法。

華盛頓州州長英斯利(Jay Inslee)星期二(3月31日)簽署法律,規定該州所有政府機構在非緊急情況下,需要獲取許可令才能進行人臉識別的掃描;而且掃描軟體確定膚色、性別、年齡和其它特徵的“準確性和不公正的性能差異”必須能被獨立檢驗。法律同時要求對人臉識別技術的使用進行培訓和公開報告。

 

在此之前,三藩市和奧克蘭等城市以及加利福尼亞等州,都是禁止政府使用人臉識別技術進行執法。華盛頓州美國公民自由聯盟(American Civil Liberties Union)因此對州長簽署的法律表示不滿,認為有必要進一步討論,要求政府暫時禁止人臉識別技術的使用。

華盛頓州出售人臉識別軟體的微軟公司對新法律表示支持。公司高級程式經理喬·阮(Joe Nguyen)就是最初提出這項議案的該州參議員。微軟公司總裁史密斯(Brad Smith)在一份博文中寫道:“這個平衡的辦法確保人臉識別技術可以用來保護公眾,同時又能尊重根本權益,服務公眾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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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之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