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29日
基隆單親低收入戶陳青旭,平時靠四處打零工養活一家老小共6口,因欠繳交通罰款,竟遭行政執行署宜蘭分署就將其三樓透天祖厝賤價拍賣,當事人直到房子拍賣完成,才知道自己一家老小已失去容身之處!
行政執行署發言人陳盈錦公開表示,有「張貼查封揭示封條」,並稱有卷可稽,甚至對媒體證實了4次。但弔詭的是,查封日是在「2018年4月27日」,而有封條照片的背後泠氣機卻是2019年母親節鄰居買的,執行署補拍封條的謊言被眾人揭穿!
最後!行政執行署終於承認拍賣公告記載與實際屋況不符!且查封筆錄及測量筆錄不周延,於2020年5月20日撤銷拍賣程序。
法稅改革聯盟發起人陳志龍教授等人就此案(連結)提出超額查封、筆錄不實、程序違法等10大疑點,並從案件中發現102個作假,以及嚴重侵害人民居住權,德國歐斯納布魯克大學駐台教授連福隆則痛批,本案是抄家滅族式的執行(連結)!
監察院後續介入調查,監察委員王幼玲、蔡崇義、高涌誠調查報告指出,行政執行署於調查期間急於釐清責任,以新聞稿揭露陳青旭欠繳狀況與欠繳原因等情形,尚透露與本案無關的綜所稅及健保等欠繳資料,該署並未保護當事人個資及隱私,顯有失格。本案更列為公務人員人權教育教案,在2020年底「21世紀國家人權重大迫害案件——你最想知道的真相是什麼?」票選活動中,獲百萬網友票選最想知道真相案件第三名。
監察院要求法務部督導所屬確實檢討,以本案為例,建立行政執行影響人權的檢視準則,避免再度發生類似侵害人權的事件。然而,副署長陳盈錦至今仍未對當初發動不動產查封的人、偽造的照片與利用新聞抹黑出面做說明,更未見任何懲處。
陳青旭難過又氣憤,「我不對,欠政府錢沒有繳。但拍賣我的房子,是不是該依法有據?為什麼闖進我家,都沒跟我通知?」他表示從頭到尾都不知道房子被拍賣。陳青旭對行政執行署副署長陳盈錦等3人提起偽造公文書、登載不實、妨害名譽、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等相關罪則訴訟。陳青旭表示,感謝所有幫助過他的社會人士及媒體好朋友,如果沒有社會各界大力幫忙,這次他的家早就被拍賣掉了,現在他也要幫助別人;更願盡最大的努力發掘真相,維護國家機關公文書的正確性、保護官箴,提告是為了國家社會的利益,希望避免悲劇再發生。
「行政機關內部的審查與追究,仍不能保障國人的名譽與權益,所以不得不提起自訴。」「然而監察院的調查報告已非常明確。」義務辯護律師蘇慶良表示,檢察官對公訴罪的審查,可能因被告是長官的關係而投鼠忌器、不敢偵辦。
長期關心台灣法稅的輔仁大學魏賜聰教授也表示,「失格」代表違法,理應下台,但行政機關無作為,是否因被告的職務,而有官官相護的可能?他表示,應從個案懲治不法官員!他提到更冤的太極門案,因檢察官侯寬仁濫權,讓太極門含冤25年,91年監察院就要求從嚴究責議處檢察官侯寬仁,法務部卻以超過公務員懲戒10年期限規避,108年侯寬仁還高升廉政署副署長。「惡行不止、冤案不停,姑息足以養奸」蔡富强律師引用公正公約條文表示,如果不把肇事者繩之以法,就像沒有調查一樣,會引起更嚴重的違法。
圖:陳青旭(左)對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副署長陳盈錦等3人提出自訴,義務辯護律師蘇慶良表示,檢察官可能對公訴罪投鼠忌器、不敢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