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在緬甸的一個信息是,媒體“不能無所畏懼地運作” - 聯合國維權主管

 

 2018年9月3日 

 

 人權 

 

聯合國最高人權官員強調,導致緬甸兩名路透記者被定罪的法律程序“明顯違反”國際標準,要求立即無條件釋放。 

聯合國人權事務高級專員米歇爾巴切萊特在周一的一份聲明中表示,這些定罪“向緬甸所有記者發出信息,說他們無法無畏地運作,但必須選擇自我審查或冒險起訴 “。 

根據高級專員辦事處( OHCHR )的說法,當天早些時候,Kyaw Soe Oo(也稱為Moe Aung)和Thet Oo Maung(也稱為Wa Lone)因違反指控被判處7年徒刑。不明確的“官方保密法”。 

巴切萊特女士在聲明中還表示,兩名記者對軍方的Inn Din大屠殺的報導 - 軍方後來承認責任 - “顯然符合公眾利益,因為它可能永遠不會被曝光。” 

聯合國人權事務負責人強調:“我呼籲將他們的定罪撤銷,並將他們與目前因合法行使言論自由權而被拘留的所有其他記者一起釋放。” 

巴切萊特女士於9月1日擔任聯合國人權事務高級專員。 她接替了自2014年9月起擔任該職位的紮伊德·拉阿德·侯賽因。 

記者宣稱“緬甸的黑暗時刻” - 聯合國權利專家 

同樣在星期一,關於言論自由權和緬甸權利狀況的聯合國獨立人權專家譴責了Oo先生和Maung先生的定罪,稱其為“緬甸的黑暗時刻”。 

 “ 這是緬甸遠離國際人權法的另一個明確信號 ,”聯合國見解和言論自由權問題特別報告員大衛凱伊說。 和聯合國人權事務高級專員辦事處發布的新聞稿中 ,聯合國人權狀況特別報告員楊希利。 

 “我們很遺憾法院未能認識到獨立新聞,言論自由和公眾知情權的重要性。” 

專家們還表示,他們此前表達了他們的嚴重關切,並在記者被拘留後敦促提高新聞自由。 

他們說:“我們敦促總統赦免記者,如果案件被上訴,法院應考慮到緬甸的人權義務,並下令釋放他們。” 

聯合國特別報告員和獨立專家由總部設在日內瓦的人權理事會任命,負責審查和報告具體的人權主題或國家情況。 這些職位是名譽的,專家不是聯合國工作人員,也不是他們的工作報酬。 

 

Photo:聯合國人權事務高級專員Michelle Bachelet.

source: 
United Nation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