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2月3日
1月10日30個中外民間團體以「司法改革建言-從冤案及人權體檢司法」為題,共同舉辦「法稅真改革 良心救台灣」論壇,曾任20年法官的真理大學財經學院法律學系副教授林燦都與會表示,太極門81年度稅務案件的錯誤判決原本不應被拍賣,卻遭執行署強行拍賣,所有相關的執行人員在程序上都有爭議,人民應該要請求救濟,甚至要提告。
林燦都表示,他在民國80年,剛當刑事庭法官的第一年就接超過100個案件,對於閱卷、判決等毫無經驗,但國家給了權力,很有正義感的他,為了對良心負責,怕判錯,除了睡覺就是想案子、寫判決。他說法官大約任職10年才會成熟,判決才會比較正確,但因為制度留不住人,很多人待了10年就改去當律師,他是少數當了20年才去教書的。
林燦都表示,檢察官是原告,那時卻是坐在法官旁邊,完全不公平,有很多問題。不過近年刑事訴訟已有進步,如改良式的當事人進行主義、交互詰問,法官以中立的角度,檢察官要舉證,若沒有舉證,法官必須判無罪。這樣的進步在太極門案件的一、二審得到驗證,經過嚴格的調查,因此判決無罪確定。
林燦都指出,行政訴訟層級雖有進步,由只做書面審查的最高行政法院,增加高等行政法院,後來又增加地方法院成為三級二審制。但行政案件很複雜,不管是稅捐、商標、專利、著作權等都是行政案件類型。好比醫生要分很多科,因為專業是有限的,法官也一定要講求專業。行政法院的法官應該要受過相關的訓練才可取得資格,但很遺憾,現在卻是問你要不要?要就發給你,爭議很大。法官受到稅捐機關的牽制,因為本身不懂稅,只能看稅捐機關提供的資料,政府卻沒有辦法改變。就如太極門案件經過兩次政黨輪替還是沒有辦法解決,代表這個問題非常嚴重,無論哪一政黨都應站在人民的角度來思考改變才對。
林燦都當過三年負責執行的法官,主要是審案件再由搭配的三位書記官去現場查看清楚,避免爭議。他表示,執行要講求程序正義,太極門81年度稅務案件的錯誤判決,原本不應被拍賣,卻遭執行署強行拍賣。法院要拍賣,書記官一定要到現場去看、要查清楚,而行政執行署本應按照程序去現場查看,但並非所有土地都完成履勘,太草率,沒有把人民的權利當權利看。也質疑拍賣過程,全部的人應該都可以進場觀看,但太極門案卻只許三人進來,是有問題的拍賣,所有相關的執行人員在程序上都有爭議,人民應該要請求救濟,甚至要提告。
圖.真理大學財經學院法律學系副教授林燦都表示,執行要講求程序正義,太極門81年度稅務案件的錯誤判決,原本不應被拍賣,卻遭執行署強行拍賣,所有相關的執行人員在程序上都有爭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