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徵流向成黑箱? 終止濫稅還利於民還來得及

圖:沒有法源依據的稅務獎勵金,執行署執行獎金,繼續照發不誤,即使稅務人員開出假稅單,開錯稅單照樣執行拍賣。

 

2022年1月23日

 

報載2021年全國稅收達2兆8,450億元,超徵4,034億元,財政部國庫署預估將加發給地方政府360億元統籌分配款。超徵這件事,近年愈加受到矚目,爭議不斷,超徵從何而來?龐大超徵款的流向與用途?以去年為例,超徵4,034億元,扣掉預計給地方政府的360億元,剩下的3,674億元又會去哪?類似的問題財政部始終隨便搪塞,沒有合理交代。民眾不禁質疑,超徵既然可以發紅包給地方政府,何不直接還利於民,「超徵還民」?

 

人民超徵的錢,變成中央攏絡地方的財庫?

深諳內情人士指出,中央統籌分配款就像是中央每年初配發給地方政府的「獎金」,金額多寡往往引發地方不公平的口水戰,通常被認為,前年度配合度高、聽話的,就會收到「大紅包」,也難怪招致「賄賂」地方、甚至「買票」的評價。

 

統籌分配稅款打哪來?規定在財政部訂定的「中央統籌分配稅款分配辦法」第2條當中,來源包括:所得稅總收入10%、營業稅總收入減除依法提撥之統一發票給獎獎金後之40%、貨物稅總收入10%、土地增值稅在縣(市)徵起收入之20%,以及其他收入。此意味,超徵絕對影響著中央政府口袋的深淺,自然是愈多愈好,至於怎麼來的,恐怕就只好睜隻眼閉隻眼了。

 

依財政部統計,近十年除前(2020)年受疫情影響短徵之外,其餘年年超徵,累計超徵9,800多億元,去年超徵4千多億元,更創歷史新高。

 

為何超徵?為何超徵不能還民?

制度不公不義,當然需要改革,不只超徵需要好好檢討,對於「超徵還民」,真理大學法律系教授暨法稅改革聯盟發起人吳景欽更有其獨到見解。「為什麼會超徵?」吳景欽說,財政部每次講的都不一樣,有時講是編預算估不準,但每年都超過20%以上,表示這個政府有問題;又有說是經濟變好,但台灣經濟並沒有變好,尤其是疫情時代。而他認為,超徵有可能是「濫權開單」,這個問題一定要解決。

 

吳景欽在2018年曾經提出「超徵還民」公投案。他的用意,是要還原事實,怎知財政部長比行政院長還大,發新聞說超徵不能用來補助地方,要用來彌補赤字,但這幾年政府赤字根本沒有減少,在那邊騙騙騙,台灣民主真的是假的。結果中選會直接否決掉他的公投提案,以屬預算議題為由不能公投,再提行政訴訟當然也輸了,連司法也是假的。政府亂花錢,浮濫徵收,把人民殺雞取卵,吳景欽認為,未來超徵的問題仍然會持續。

 

獎金,你是濫權開稅單之父!

專家頻搖頭表示,法治國家遵守正當法律程序,依法課稅,人民依法納稅,然稅捐機關卻動輒以「往前查帳五年」、「國家缺錢」為由,要脅納稅人「多少繳一點」補徵稅捐。現在全國已經是稅災泛濫,人民苦不堪言,哀鴻遍野,包括歸國學人葉揚春、最衰公益律師黃文皇台灣愛迪生L博士、違法稅單萬年不死的林王越、欠費遭上百倍法拍的陳青旭、無營業卻遭濫稅的簡永松、補習班沒買成卻被追稅,化療救命錢被扣押的吳沛純太極門等多個案例,不知還有多少瑟縮角落、不為人知的稅災戶,籲請財政部長不要再玩下去了,會再死人!

 

太極門案件源自於1996年檢察官侯寬仁假藉宗教掃黑的名義,進行整肅迫害。經監察院調查,確認侯寬仁在偵辦過程有八項重大違法。該案於2007年經刑事法院三審判決確定無罪、無欠稅,然國稅局無視判決結果,持續以起訴書為依據違法強徵課稅。財政部、國稅局已在2010年公聽會上承諾撤回強制執行、撤銷違法稅單,流氓官員卻毀諾。2020年8月,太極門的修行聖地遭違法拍賣並強行收歸國有,導致案件至今超過25年仍未平反。始作俑者侯寬仁至今不僅沒罰反有賞,數年前升任廉政署副署長。聯合國/NGO三度遞交太極門案的申訴文件進聯合國人權理事會,受到國際矚目。

 

據行政執行署資料,台灣新增欠稅欠費強制執行案件從2001年190萬件,到2020年直直上升到1,431萬件,20年間暴漲7.5倍,難道台灣人都愛欠稅欠費?專家說,合理懷疑是少數官員貪圖獎金和績效造成的。沒有法源依據的稅務獎勵金,執行署執行獎金,繼續照發不誤,即使稅務人員開出假稅單,開錯稅單照樣執行拍賣,即使官員違法、犯法也不被懲罰、不被起訴、不被判刑,可憐的人民卻無辜被稅追殺,這樣公平、公道?

 

執政者換位置換腦袋?學者籲效法國外超徵還民做法

學者投書表示,早在2008年蔡總統擔任民進黨主席時,就亟力推動「全民退稅、弱勢補助」方案,主張將超徵稅收退還人民。2010年時任行政院副院長朱立倫表示,政府任何稅費的徵收都須非常精確,有超收一定要立刻退還給民眾,遵守政府與民眾的契約關係。前行政院長陳冲、前財政部長李述德、立法委員賴士葆、時任立委盧秀燕及資誠會計師事務所會計師許祺昌等人也都表示,應「還利於民」。

 

此外,國立中正大學財經法律學系特聘教授黃俊杰也認為超徵的稅收應還給人民,前立委羅淑蕾更曾在質詢時表示,國家不是營利單位,應要維持收支平衡,人民繳稅是為了支付國家的支出,當收的稅已超過國家支出,理當還給人民。

 

南韓曾於2008年發放10.5兆韓元(約100億美元)的退稅款與補貼金給年收入低於一定標準的勞工與企業,協助他們因應高油價的衝擊;新加坡政府也曾經因國家有財政盈餘,而把18億星幣(約404億台幣)分紅給人民;澳門政府則有減收居民職業稅、調高免稅額、職業稅退稅等措施;香港也曾因財政盈餘而退稅,希望能夠還稅於民,推動內需。

 

反觀台灣9,800多億的超徵稅收,若以2,300萬人口計算,每人可領到4.2萬多元,一戶四口就可領將近二十萬元,可造福低薪家庭,更可提振消費與經濟,卻不見政府有相關動作。

 

財政部長拿出良心 說清楚講明白!

既然是民主國家,就應以民為主,籲請財政部長蘇建榮,應該馬上召開記者會就以上說清楚、講明白,這才是公開化、透明化,不要再愚弄人民,也不要讓國家繼續貪腐、淪喪下去。這關係到全體每一位國民的權益與基本人權,大家才會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