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29日
11月16日聯合國國際寬容日,聯合國/NGO世界公民總會等十二個民團舉辦「從聯合國國際寬容日談台灣法稅人權––以太極門案為例」論壇。大學助理教授魏賜聰點出,法律對人民與公務員懲處的比例偏頗,對公務人員的處罰僅是人民的十分之一,他認為民眾在面對公權力犯錯時應勇敢站出來為全民發聲,善良的人勇於批判、發聲、制止,才是真寬容、真慈悲。
魏賜聰認為,政府才是造成國家資源浪費的根源。資訊化時代,組織宜簡,否則造成人民更大的負擔,也造成公權力濫權現象。最近有酒駕當場被上手銬;一個婦人拿鍬子挖路邊波斯菊被上手銬腳鐐移送地檢署,檢察官以婦人攜有小鏟子可作為武器為由,加重竊盜罪提起公訴,最後法官判決無罪,過程投入龐大資源,所有問題通通出在政府體制,公權力就是一個犯罪集團,善良的人不出來講話,就變成邪惡的幫兇。
魏賜聰指出,有愛才有寬容,政府機關應依法履行職責,對人民有利、不利事證皆要注意。從太極門強制執行案例來看,國稅局已經將稅案中五個年度都更正為零,獨留一個年度要課稅,是有利、不利?行政執行署裝肖仔?執行有愛是騙人的!公部門、官員、預算中心、審計部都說稅務獎勵金沒有法源依據,卻用行政命令來領,為獎金為非作歹,實在離譜!公權力的背後就是邪惡。
919竹北事件警方強制盤查執法過當,黃姓志工媽媽只是路邊默默舉牌卻遭多名警員包圍、逮捕,漏夜偵訊至半夜,導致昏厥送醫,魏賜聰直批,警方於20日在尚未開庭前發布具誘導性新聞稿與直播,違反無罪推定、偵查不公開,警察應根據警察機關偵辦刑案新聞處理應行注意要點,按照發布新聞的程序,違反規定卻沒有罰則,是需要大眾正視的問題。
魏賜聰發現行使公權力必須遵守的重要法律1600多條,然對公務人員處罰條款只有14條,其中刑法第124條枉法裁判罪、129條違法徵收罪、132條洩密罪,從來沒有懲罰過。適用在黃姓志工媽媽案的第125條濫權追訴罪,從來沒有人去追訴,現在要把酷刑罪放入,法務部根本是在矇蔽人民,警察本來就已包含在被追訴或處罰之公務員範圍內,然而對人民處罰的條款卻有147條,是公務人員可以行使的公法權力,非常離譜!法官守則、檢察官守則、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警察職權行使法,沒有一條法律可以處罰。魏賜聰直呼,大家要覺醒,政治是人民管理政府的事!
魏賜聰進一步指出,台灣有222種法律,總法條1萬7600多條,對人民的處罰即有1393條,對公務人員的懲處僅有138條,對公務人員的處罰是人民的十分之一,相差10倍!整個法律條款對人民的處罰率8%,對公務人員0.78%,還不到1%,對人民的處罰相對高於公務員太多,明顯差別待遇,台灣還是民主國家嗎?
魏賜聰呼籲,善良的人噤口不言,就是對邪惡低頭,如果善良的每一個人都願意站出來,願意發聲、願意批判,那這個國家就會有救;否則邪惡的壯大,任何一個善良就會被各個擊破,最後就非得向邪惡低頭。天賦人權,民主國家以民為主,政府為公僕,其權力乃人民所賦予,如今人權迫害案件頻傳,更需社會大眾關注與追蹤;一起平反不公不義,為自己的權益邁開步伐,成為履行真正寬容的人。
圖說:大學助理教授魏賜聰提到,當公部門行使權力時不顧人權,違反人性、違反法律,無非就是犯罪集團;呼籲民眾應勇敢站出來發聲,不要害怕權勢而助長邪惡勢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