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志龍教授呼籲:假案一而再發生, 人民不站起來,政府可能會繼續欺負你

2021年6月12日

 

日前,聯合國/NGO世界公民總會等十多個民團在台大校友會館,舉辦「法稅真改革 良心救台灣」系列論壇—「聯合國瞭解嚴重侵犯人權行為真相權利和維護受害者尊嚴國際日」。邀請國內外長期關注人權保障的學者專家、受害者代表及青年學子參與座談。臺灣財經刑法研究學會理事長陳志龍提醒全國人民,政府任何的權力一定都要通過人民的同意,假案一而再重複發生,人民如果不站起來,政府就可能繼續欺負你。聯合國/NGO世界公民總會(台灣)人權委員會主任委員黃麗蓉律師呼籲,推動人權問責法,應先保護國內人民,國家不要做表面工夫。

 

陳志龍嚴正說明,太極門案整個問題點都是出在公權力,一開始就知道是不對的,一開始就知道是錯的,一開始就是假案,沒有所謂冤案的問題,它是一個人禍,這些人禍的製造者雖是少數人,到目前為止,卻做了很多案子,一而再、再而三地一直重複不當的手法,所以台灣人民應該要覺醒。而黃姓志工媽媽接到不起訴處分書,一點都不值得高興,因為要被起訴的,該是裁定黃姓志工媽媽限制住居的檢察官才對,當天不是應該用無罪推定原則,按照證據嗎?怎麼當天什麼都沒有證據,就做出一個限制住居?然後當天又把人搞成急性壓力症候群?連健康都被立即侵害。

 

陳志龍接著表示,其實919竹北事件不起訴處分,是檢察官沙盤推演之後做出的選擇。政府犯罪一定有沙盤推演,然後發布很多新聞。陳志龍認為,現今已經面臨台灣要改革,台灣那麼多好的檢察官、那麼多好的法官、那麼多好的法律人,不值得跟這些不好的法官、不好的檢察官、不好的警察在一起,我們不能夠再玉石俱焚,要澄清吏治,要爭取自己的人權,要回復人民是主人,是人權的時代!

 

黃麗蓉引用2011年時任聯合國秘書長潘基文在國際日當天的特別致詞表示,遭受人權嚴重侵害者及其家屬,都有權去了解這些侵犯行為相關情況的真相、犯下這個行為的理由和犯罪者的身分,他認為,「了解真相」是給個別受害者及其親屬了結心事、恢復尊嚴,為他們的損失取得一些補償的方法,並且揭發真相也有助於促進追究侵權行為者的責任。黃麗蓉更提到最近非常夯的全球「馬格尼茨基的人權問責法」,法案的命名是為紀念一位俄羅斯律師,他因為試圖揭發俄羅斯警方與犯罪集團勾結盜取稅款的事件,而被捕受虐身亡。這個案子引動了世界各國都相繼制訂類似的法律,而台灣也搭上熱潮,準備台版的人權問責法,3月30日於立法院舉辦公聽會。

 

訂定人權問責法立意雖佳,然而黃麗蓉建議,「政府要先學會保護自己國家的人民,才有能力談保護別人的國家,否則只是在做表面功夫。」猶如眾多專家學者常提到國內延宕25年未決的「法稅228」──太極門冤案,2002年監察院自動調查,認定侯寬仁檢察官偵辦太極門案涉有八大違法,多處違反刑事訴訟法相關規定,嚴重侵害被告的權益、戕害檢察官公正執法形象,並移送法務部從嚴究責議處,且認定起訴書與證據資料扞格矛盾,據以提起公訴,不符證據法則,侯寬仁也自承未依職權調查。2009年監察院再指出國稅局於太極門案犯有七項重大違法,提出糾正,監委並於2011年巡察行政院時,要求秉公處理太極門冤案。

 

時至今日這樣一個明顯重大違失、侵犯人權的案件,侯寬仁檢察官及國稅局相關人員都沒有受到任何懲處,侯寬仁檢察官還升為法務部廉政署副署長!再看去(2020)年發生的919竹北事件,是很明顯的國家暴力事件,當事人黃姓志工媽媽雖然已經收到不起訴處分,但是造成這樣的國家暴力,當時那些竹北分局的警察及相關的單位,也沒有任何人受到懲處!黃麗蓉表示,太極門案件是一個指標性案件,919竹北事件也是一個指標性案件,希望國家暴力、違法濫權的行為不要再存在,還給人民應有的公道,應有的尊嚴對待,究責相關違法官員。

 

圖:臺灣財經刑法研究學會理事長陳志龍提醒全國人民,政府任何的權力一定都要通過人民的同意,人民如果不站起來,政府就可能繼續欺負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