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陳志龍表示,台灣的人權正面臨比以前更嚴峻的寒冬時代。圖為「二二八公權力濫用之反思」研討會。
2022年5月15日
5月9日到13日舉辦兩公約第三次國際審查會議,臺灣財經刑法研究學會理事長、法稅改革聯盟發起人之一陳志龍指出,行政機關對很多案例的處理都違反世界人權潮流,台灣的人權正面臨比以前更嚴峻的寒冬時代,台灣要從過往的歷史中獲得省悟,監察院應發揮自我批判的能力!
審查會中,臺灣財經刑法研究學會代表Aaron Lee提出太極門案的救濟權都是空的,國家人權委員會代表高涌誠竟說,監察院的職權比較大,國家人權委員會不便介入個案。
陳志龍指出,賦稅牽涉到人民的訴願權、救濟權、違反證據法則等等問題,是通案的問題,本來就是國家人權委員會應列為主要關心的方向,當憲法的救濟權利變成空的、假的,人民被迫害都沒有救濟的權利時,國家人權委員會是否應居中協調來做,他認為高涌誠這樣的回答是在打太極,應該把這個案子列為非常重要的,以及國家人權委員會今年主要的議題。
聯合國/NGO世界公民總會台灣總會代表也於會議中提出,國家人權委員會對法稅人權迫害案件之調查方式,是發函詢問被控訴侵害人民權利的行政機關,也沒有針對機關的回覆詢問人民的意見,就直接以該行政機關的回覆做為調查結論,回覆人民不受理此陳情,質疑國家人權委員會只是收發與函轉公文的單位。
聯合國/NGO世界公民總會代表Oliver Lee發言指出,國家人權委員會對個案沒辦法救濟,因為要尊重監察院,但是監察院對於行政法院已經判決人民敗訴的案件,也說不能救濟。
陳志龍表示,監察院並非官方機構,是超出行政、立法、司法以外的人權的機構,但監察院2022年5月1日第20期期刊提到,從1948年6月到2021年12月,糾舉案件數共579案,其中第五屆和第六屆竟各只有1案,監察院說是政府已經步入軌道,糾舉案數年年遞減。「是這樣嗎?台灣是世界人權的典範嗎?」陳志龍質疑,難道公務員沒有任何問題?如果是這樣還開什麼人權會議,他覺得非常不可思議,如此人權團體如何抵抗政府機關的人權迫害?監察院應發揮自我批判的能力!
陳志龍表示,像太極門案、919竹北事件、陳青旭案等,政府都有違反兩公約的情形,行政機關很多做法,像限制出境、行政執行署有強制處分權,行政機關可以限制人民自由而不經過法院的審查,這些都違反世界人權潮流,加上立委都不重視,台灣的人權正面臨比以前更嚴峻的寒冬時代!
陳志龍表示,人權就像水,水可載舟,亦可覆舟;權力是人民給的,人權不是政府施捨的;人民要認清對象,政府也不要一手遮天,他表示,國家機器沒有人權,立法院就不叫民意代表,行政機關就不叫公務員,而是踩著人民的頭的官員;當司法沒有人權觀念,變成枉法裁判的機關,就不叫司法機關,也沒有民主法治。
陳志龍指出,台灣的人權就像石縫中的小幼苗,要出來很辛苦,台灣能不能從過往的歷史,如:二二八事件、白色恐怖事件、美麗島事件及其它冤枉被假案整肅的案件,從中獲得省悟,是很重要的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