響應聯合國國際宗教信仰迫害受難者紀念日 專家籲政府依法依良心行政

圖說:台灣稅法學會秘書長王健安律師指出,太極門案件是獨一無二可以彰顯稅法上不當得利的概念。呼籲心去追尋所謂個案的正義。

 

2022年9月11日

 

2022年8月28日聯合國NGO世界公民總會等近30個海內外民間團體於臺灣大學應力館聯合舉辦「2022響應國際宗教信仰迫害受難者紀念日論壇,台灣稅法學會秘書長王健安律師參與表示,太極門案件是一件最典型可以用來彰顯稅捐稽徵法第28條概念的案件,前無古人,後無來者,它是獨一無二可以彰顯稅法上不當得利的概念。他呼籲國稅局官員、行政法院法官都可以繼續秉持自己的本心初衷以及良心去追尋所謂個案的正義,個案正義絕對可以化為一個通案,一個臺灣法稅界的通案,一個進步前進的力量。

 

王健安指出,根據稅捐稽徵法第28條,可以確定國家不應該保有任何不應該取得的財產,尤其是人民的財產,這是非常重要的一個概念。早在太極門刑案三審無罪無欠稅確定前,最高行政法院即判決81年度課稅處分,無視後續新證據,更不論107年最高行政法院判決,國稅局承認錯誤達成和解事實存在。

 

王健安強調,稅法是一個強制的法律規定,該課稅就課稅,不該課稅就不課稅,國稅局為什麼可以跟人民達成和解?和解其實是針對一個事實的認定去和解,不是針對該不該課稅或課多少稅。國稅局能和解的是事實的認定,國稅局只能同意事實發生是不是這樣。以太極門案來說,國稅局撤銷其他年度敬師禮相關處分,代表國稅局認定一個事實,同一個國稅局不可能說在這個年度同意,那個年度不同意,除非國稅局能說出這兩個年度有什麼不一樣,但是從頭到尾,不管在刑事案件,或在其他的行政法院判決,每一個案件都講每一個年度是一樣的,國稅局不應該對81年度再去表達不同意見。

 

王健安提到,司法院司法官們被司法權賦予至高無上的權力,所有職業裡面是離神最近的職業,在這個位置還保有謙遜之心相當難得。稅官在整個法律體系裡面是一個行政官員,在臺灣稅官也都覺得他是神啊,甚至覺得比司法官還高,因為90%的稅法案件,司法官或檢察官查案件就給國稅局說看一下怎麼課稅,沒打算去瞭解,漸漸養成稅官會覺得反正怎麼說法官都會信。因為太極門願意堅持,才讓更多人看到這一面,所以要提醒,國稅局的官員欠缺謙虛的心,欠缺專業,還欠缺信仰跟良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