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箱的國際審查 政府上下交相賊?

圖:政府召開「反貪腐公約第二次審查國際會議」,學者專家針對政府的做法提出分析與檢討。

 

2022年9月11日

 

日前政府舉辦了第二次反貪腐國際審查會議,可是會議過程卻是不透明、不公開的黑箱作業,連民眾要陳情也遭阻擋,影片一公開,引起民眾一陣撻伐。線上直播節目《WPN全民公審》9月4日播出主題〈做賊喊抓賊 上下交相賊〉https://youtu.be/9jYPtykxVrg,即邀請學者專家針對此次會議政府的做法提出分析與檢討。

 

主持人小林表示,台灣在2015年通過聯合國反貪腐公約施行法,今年的4月公布第二次國家報告,也在今年的8月30日到9月2日舉辦第二次國際審查會議。在這一次的國際反貪腐審查的會議當中,主席政務委員羅秉成表示,貪腐製造特權,特權會形成濫權,而且政府的公權力濫權就會形成不公平,進而造成不公義。小林指出,台灣自主承諾履行將這個反貪腐的公約國內法化,就是要宣示政府反貪腐的決心,但是實際的狀況真的是這樣嗎?

 

教授魏賜聰表示,一個國家是不是貪腐的體制或國家,與該國政治的清明、人民的幸福及經濟的繁榮,非常息息相關。台灣一直都是官權為大,存在貪腐的文化法律跟系統。他指出在國家第二次的反貪腐報告裡面有一條為:政府資訊透明共享,促進公眾參與機制。代表政府要資訊透明公開,因為政府所花的任何的錢都是人民的納稅錢。但是在8月30日到9月2日,有兩個國家辦理的重大國際會議,一個是反貪腐的審查,另一個就是區域宗教自由論壇,兩場會議所花的錢,公約的審查會議是673萬;亞太區社會對話總共花了225萬。魏賜聰指出,反貪腐非常重要一個概念就是要公開透明,結果這兩個會議都是閉門的,只有在開幕跟閉幕的時候允許記者採訪,中間最重要核心的會議討論竟然是不公開、不透明,違背所謂的透明共享,這是非常離譜的。

 

法稅改革聯盟發起人暨真理大學法律系所教授吳景欽看到民眾陳情被阻擋的影片,感歎這一次反貪腐審查會議的一大諷刺,反貪腐的一個重點就是要公開透明。而且,這些都是花人民的納稅錢,結果中間的過程竟然是不公開的,甚至直播主直播也被要求刪除,簡直是對這一次反貪腐的審查打一個負分。會議閉門就顯示有很多的問題,吳景欽看一下這一次的審查會議,雖說審查委員不是光看法務部提供給的結論報告,也有去訪談一些學者或者是民間團體。吳景欽質疑,審查委員到底訪談了哪些學者、哪些民間團體?而上百頁的結論報告也讓吳景欽搖頭,花了600多萬的審查會寫出來的報告,裡面有一半以上在讚揚法務部,剩下的也只有少數粗淺地做一些建議,吳景欽認為法務部本身就是貪瀆。

 

吳景欽也談道德風險的問題,在刑事訴訟裡面,英美法有所謂的專家證人,原則上是誰找這個專家證人,他就要出錢,因為有其道德風險,所以,基本上專家證人在出庭之前,就要揭露與原告之間的利害關係,如受委託做研究計畫多少錢,都要一一揭露,才能讓大家知道,今天出庭的證詞,與收受的金錢是否有相關。而吳景欽看到這次裡面的審查委員有國際透明組織的成員,法務部這幾年外包的一些研究計畫裡面,他就看到有國際透明組織的人員,而且佔的比例最高。這如果在訴訟中是要迴避的,連審都不能審,但是他們來,所以寫出來歌功頌德的報告,讓吳景欽也不覺得意外,因為正是道德風險的問題。吳景欽覺得最好的反貪腐審查機制還是全國的民眾,因為國家是屬於全民的,所以對於公務機關的貪腐,最佳也是最直接的審查的人就是所有的全民,唯有人民強力地去監督政府,才能迫使政府不得不公開透明,也不要去濫權,到時貪腐自然就消失。

 

前國稅局稽核鍾女士指出,凌忠嫄在臺北國稅局長任內,到她的母校政大,公然以檢舉獎金480萬,誘惑年輕的學子向國稅局去檢舉逃漏稅,誤導這些年輕人的價值觀。可是凌忠嫄在對自己彰化銀行的部屬同仁,因為是吹哨者,被彰銀內部的人報復,四次提告,造成了身心壓力,可是她卻毫不體恤。立委陳椒華也數次要求她至少該去問一問吹哨者?可是凌忠嫄還是不為所動,一直閃躲,沒有答應立委,讓鍾女士痛斥她很冷血。

 

鍾女士曾從一位媒體工作者口中得知,國稅局有冒領檢舉獎金的情況,並稱這是他們業內公開的秘密。查帳人員的工作就是追查逃漏稅,權力非常的大,往往大筆一揮就可剔掉一筆廣告費或研發費用,或交際費用不認定了就會收到一個補稅,甚至要按倍數處罰的罰鍰,所以稅官怎麼不會心動?她認為如果沒有問責、沒有懲處的話,根本不能夠達到阻止的效果。再者,國稅局冒領檢舉獎金不會是單一的行為,一定是一種集體的行為,從內部、從下至上的集體貪腐。談到獎勵金,鍾女士表示,財政部、法務部自行訂定內部的要點,沒有經過立法院三讀通過,這就是一個不正當的利益。此種核發內部人員的稅務獎勵金與執行績效獎勵金,造成濫開稅單、年年超徵、違法拍賣執行,這個稅制的弊端已經影響到經濟發展,是一種屬於非賄賂的貪腐犯罪,所以應該依利益衝突迴避法第20條的規定,要由監察院主動調查,職務列等在12職等以上的財政部長、賦稅署署長、法務部長及行政執行署署長,並依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7條的規定,處以30萬以上600萬以下的罰鍰,而且要廢除相關的獎勵金的辦法。

 

法稅改革聯盟志工阿中表示,貪汙是人民非常痛恨的,特別是年輕的一代,因為腐敗會破壞經濟投資的前景,幾乎沒有外國公司願意到多了一層稅收的社會來投資。反貪腐公約要求政府要做的工作很多。他認為其中最重要,也是可以立即進行的,就是立即廢除稅務獎勵金及行政執行績效獎勵金。這兩款獎勵金,沒有法源依據,可是長期下來卻被當成正常薪酬的一部分。這對其他公務員是不公平的。政府不能給公務員不確定的薪資,否則成了鼓勵他們貪汙。而且糟糕的是獎勵金制度是經手的金額越多,獎勵金越多,是有正相關的,這是明顯的利益衝突,在利誘官員做壞事、做錯事,讓台灣稅災遍地,民不聊生。阿中指出,中華民國政府不是營利事業,不可以把營利事業的獎勵辦法放在公務員身上,憲法第19條,人民有依法納稅的義務。亦即政府也要依法收稅。依法收稅有兩個面向,第一個是收稅的金額、繳稅的金額要依照法律,政府不能多收,也不能少收。第二是收稅的方法,也要依照法律,政府要收對稅,而不是收多稅。可是獎勵金的設計卻是依收取稅額或是強制執行的金額,按照固定比例來抽成。這就是在利誘官員多收稅或是超額強制執行,這不僅是違法,更是違反憲法。

 

實踐大學企業管理學院副教授蔡政安指出,1996年政府高舉宗教掃黑的大旗,卻是侵犯人權的行為,連國外的學者也很難理解,台灣在世界上被認為是民主自由及宗教信仰自由的國家,怎會連太極門這樣的案件,都沒有辦法解決?2000年左右,聯合國成立了轉型正義委員會,表示轉型正義也是世界的普世價值。但台灣很可惜,雖然蔡英文政府通過了轉型正義條例。可是,對於1996的宗教信仰自由人權迫害案件─太極門案件,卻放著不管。蔡政安質疑,為什麼轉型正義有時限的限制?在聯合國的轉型正義過程當中,最關鍵的地方除了要究責還要平反,重要的是,沒有時限限制,錯了就是錯了,違反人權就是違反人權,不能有時限限制。提到貪腐,蔡政安認為貪腐是民主社會甚至是轉型過程社會當中最邪惡的行為,但很多人用依法行政去包裝,其實只是各種形式不同的貪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