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12月10日於臺灣大學應用力學館舉辦「2022 聯合國人權日論壇–呼籲政府搶救人權.法稅改革不能停」。
2022年12月28日
台灣的人權要如何保護?聯合國NGO世界公民總會台灣總會等近30個民團12月10日於臺灣大學應用力學館舉辦「2022 聯合國人權日論壇–呼籲政府搶救人權.法稅改革不能停」(上午場、下午場、晚上場),專家學者指出,最常侵害人權的就是政府,宗教信仰攸關人類內在性靈,公權力應中立、平等、寬容,對宗教結社不能干涉,且政府有錯根本不用人民請求,應依職權趕快撤銷或改正,尤其太極門案國際學者均指出確實有問題,台灣的人權保護不能說一套做一套!
聯合國NGO世界公民總會副主席/太極門掌門人洪道子博士致詞表示:「人權的普世價值與人類永續發展的關鍵在於每一個人的良心覺醒,實踐良心,才有人權,落實人權保障,人類才有真自由、真平等、真民主、真憲政與真博愛。在『人權日』的今天,我們期許每一個國家、組織及個人秉持無私的良心,繫念全人類的福祉,因應地球失序的挑戰,採取積極的行動共同維護並實踐人權。」
東吳大學法學院暨法律系專任教授葛克昌表示,兩公約在台灣訂有施行法,法官與行政官員都要遵守,作為審判與執行的依據,其中兩公約最重要就是要有即時有效的救濟,但現在台灣還差很遠,竟用很多理由來剝奪人民救濟權。例如因知名陳長文事件而修訂的稅捐稽徵法第28條退稅請求權,真正得到救濟的只有陳長文。他指出,政府應該比人民更守法,何況是政府自己造成錯誤。退稅請求權本來就無限期,現在還縮短到15年,政府有錯根本不用人民請求,應依職權趕快撤銷退還給人民,政府竟然還與人民計較時效!他表示,最常侵害人權的就是政府,其中侵害最多就是賦稅人權,國內又以太極門案為最。
前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法官兼庭長袁從楨律師表示,人活著是靠信念、信仰,宗教信仰是人的立命,宗教是亙古以來先於國家而存在,世界人權宣言第18條、我國憲法第13條都明文保障宗教信仰自由,宗教信仰攸關人類內在性靈,本就不該太受公權力干涉。他指出,太極門是當年宗教掃黑的受害人,是有司法官見獵心喜所做出的荒唐行為,後來刑事三審判決已無罪、無欠稅確定,行政機關已對80、82-85年度與敬師禮相關課稅處分更正為零,同樣課稅基礎,竟針對81年度要課稅重罰,並將太極門修行聖地收歸國有,侵害人民信仰自由,憑常識就可以判斷這種作法的荒謬性。
真理大學財經學院法律學系副教授/前法官林燦都表示,每個人都有宗教信仰自由不得干涉,也都有從事宗教活動的自由,國家應對宗教信仰結社中立平等寬容。他指出,太極門案很明顯,其他宗教信仰沒有被查稅,只有太極門被查稅?這很怪,完全牴觸憲法與一般規定,也違背宗教中立平等概念,況且弟子贈與師父敬師禮,在稅法上贈與是免稅的,卻還要課其中六年的稅,完全錯誤,後來其他年度稅額更正為0,為何一年還要繳?他指出,政府錯了要承認,該還就還,弄錯用行政程序法第117條撤銷,沒有時效限制,現在卻又改有時效限制,國家有公權力,人民沒有,人民很無奈!
台北律師公會人權委員會委員黃帝穎表示,大陸對白紙革命的取締和鎮壓已違反公政公約、禁止酷刑、禁止強迫失蹤等國際公約,即使中國當局都已批准這些公約,卻無法實踐,凸顯台灣跟中國獨裁狀態的不同。但針對太極門81年度稅案,行政機關知道這是違法的處分,應該用行政程序法第117條自行撤銷,作為民主法治國家,更有義務把過去做錯的事更正,沒有道理不做,他無法接受民主的逆流與倒退。
我們的人權要怎麼去保護?法稅改革聯盟發起人暨仲裁人陳逸南表示,國際學者、聯合國人權理事會有關人員都討論指出太極門案確實有問題,為什麼到現在政府還是沒有聽到?他指出,行政程序法規定,行政錯誤可以撤銷,當初稅單是誰開錯的,該撤就撤,他不撤,財政部長也可以撤!太極門案確實是政治迫害案件,就要用政治力量解決,否則讓國外宗教人權學者懷疑台灣的人權保護,說一套做一套,對台灣形象非常不好。
中國科技大學財務金融系助理教授倪伯煌表示,《聯合國反貪腐公約》將「濫用職權」列為貪腐的犯罪行為,太極門稅案國稅局一開始收到檢調單位移送的待證資料,是否要繳納稅捐尚未確定,事後也證明該案是沒有稅的問題,行政執行署竟將執行命令廣寄給無關之證券投資、金融機構,做法像是全面通緝式的查扣人民財產,嚴重損害人民之信用、名譽及基本人權;而掌門人夫人對執行機關提出聲明異議,卻遭到鍾志正執行官恐嚇,要求撤回聲明異議,侵害人民救濟的權利。時任台北國稅局局長張盛和更以偽造文書方式,與行政執行署聯手偷走人民的財產,違反公務員服務法第7 條「不得假借權力,以圖本身或他人之利益」的規定。他指出,政府是否願意面對錯誤、改正錯誤,還人民公道,攸關國家是否能邁入真民主自由,並呼籲追究違法官員責任,莫讓政府機關成為貪腐的溫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