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3月11日星期五
星期四,美國司法部向加州一家地方法院提交的文件,稱「蘋果公司之前所謂:如果解鎖iPhone,將導致外國政府也提出類似要求」的說法,具有「誤導性」。因為蘋果公司以往也曾向中國相關部門提供過幫助。此前,聯邦調查局要求蘋果公司對聖貝納迪諾恐怖襲擊案中一名襲擊者的手機解鎖,但蘋果公司表示拒絕。
司法部在文件中指出,蘋果公司希望在外國發展生意的渴求,導致外國法律對其施壓。而如果該公司能夠向中國等政府提供其客戶資訊,那麼它也應該跟美國的《全令狀法》妥協。這部法案規定,當法院命令涉及到現有法律所沒有涵蓋的內容時,法院可以要求做出符合其命令的行為。
同時,司法部援引蘋果自身的數據稱,去年上半年,在中國政府提出的要求中,蘋果滿足了其中的3/4。司法部表示:「這樣的配合給蘋果帶來龐大而不斷增長的市場。這一法庭令不會改變外國政府給予蘋果的 '胡蘿蔔' 和 '大棒'。」
對此,蘋果公司法律總顧問布魯斯·塞韋爾回應稱「十分震驚」,他表示,蘋果公司一直十分支援聯邦調查局的工作,並且指稱司法部已經絕望至極,以至於全然「不顧風度」。
蘋果的透明度報告顯示,2015年上半年,美國政府針對9717部設備提出了資訊索取要求,超過中國提出要求的兩倍。蘋果滿足了其中81%的要求。此外,美國是唯一一個要求蘋果提供後門程式的國家。蘋果公司表示,他們沒有收到來自中國或其他國家的類似要求。
自去年年底開始,多家科技公司巨頭,包括推特,亞馬遜、臉書、穀歌、微軟、雅虎、英特爾等都聲援蘋果公司。此外,多名法學教授、近百家 IT 企業、以及民權組織公益機構向法院提交申訴,支持蘋果公司對抗司法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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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之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