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01月14日
就在《紐約時報》(The New York Times)新聞的手機應用程式被蘋果(Apple)公司從其應用商店撤下後,中國互聯網資訊辦公室在新年之際下令,要求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開始加強對互聯網應用商店的管控。
網信辦發言人表示,互聯網應用商店的分發管道作用越來越凸顯。為打擊傳播違法違規資訊、侵害使用者權益、以及存在安全隱患的APP,要求各地網信辦從1月16日開始互聯網應用商店的備案工作。
這意味著,應用商店按照ICP位址需要,跟網信辦申請備案。另外,在出現變更或是停止服務時,應用商店也需要相應處理備案資訊。
網信辦還要求各地單位嚴格審查備案的資訊,對於不按照規定辦事的應用商店,要“依法依規堅決查處”。同時,國家網信辦還會加強監督檢查,適時統一查詢。
中國是科技公司、互聯網公司等爭相搶奪的巨大市場。各種應用商店的湧現,確實給使用者手機作業系統等,帶來操作風險和安全隱患。不過,另一方面,許多境外手機應用程式,在中國面臨的阻礙,則是源於中國方面對於資訊和言論的限制。眾所周知,臉書、推特以及谷歌等網站及手機應用,一直被禁止在中國使用。
2016年12月,蘋果手機應用商店將《紐約時報》新聞應用程式從中國區撤下架,再一次引發人們對於科技公司會不會出於經濟利益或壓力,與中國政府合作進行審查、控制言論自由的擔憂。
對於此事,據《紐約時報》報導,蘋果公司發言人表示:“我們被告知,該應用違反當地法規,”但並沒有解釋到底是那些法規等細節。《紐約時報》認為,應用的下架依據,可能是中國在2016年6月發佈的《移動互聯網應用程式資訊服務管理規定》。該規定要求應用“不得利用移動互聯網應用程式從事危害國家安全、擾亂社會秩序、侵犯他人合法權益等法律法規禁止的活動”,報導稱,規定要求應用也不能發佈“被禁的資訊”。
從1月16日起,各地網信辦將被賦予更多的權力,展開對互聯網應用商店的審查和備案工作,進一步加強對這一領域的管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