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4月7日
由電子隱私資訊中心(Electronic Privacy Information Center)領銜的各消費者組織說,臉書(Facebook)因使用其人臉識別軟體,而侵犯使用者的隱私權。
它們向聯邦政府提出投訴,投訴重點是識別被上傳到其網站的照片中人物的臉書軟體。
這一消費者組織聯盟星期五向聯邦貿易委員會(FTC)提出投訴說,這家社交媒體巨頭“經常性地未經圖像主體同意而掃描照片,以獲取人臉匹配的生物識別資料。”
投訴書說,臉書公司試圖透過欺騙性地鼓勵用戶參與識別照片人物的過程,而改進其人臉識別能力。
投訴書說,“這種個人識別是人們不想要的、非必要的,也是危險的,破壞用戶隱私,無視臉書用戶的明確偏好,而且違反幾個州和世界很多地區的法律。”
這些團體堅稱,用戶幾乎無能為力,難以防止他們的面孔被上傳到臉書這樣的社交媒體系統。他們說,人臉掃描可能會被威權政府濫用。臉書可能會被要求向政府提供使用者資訊,因此這是這些組織的一個關鍵論證。
這是聯邦貿易委員會已經在調查、與隱私有關一系列事件的最新一起。臉書被指控允許劍橋分析(Cambridge Analytica)獲取8千7百萬臉書使用者的個人資訊。這家英國諮詢公司在2016年美國總統競選期間受雇於川普團隊。
直到星期四之前,臉書一直沒有說劍橋分析獲取了多少使用者資訊。此外,臉書一直不願意解釋俄羅斯支援的實體,如何可能利用臉書影響美國總統選舉結果。
臉書首席執行官馬克·紮克伯格定于下星期在國會的兩個委員會作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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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之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