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部稱,2014年上半年在已實施新空氣品質標準的161個城市中,超九成空氣品質未達標,僅舟山、深圳、珠海、湛江、雲浮、北海、海口、三亞、拉薩等九個城市達標。
環保部在2014年上半年全國環境品質狀況報告並指出,未實施新標準的166個地級以上城市中,有105個城市環境空氣品質達標,達標城市比例為63.3%,同比降低7.1個百分點。
報告顯示,首批實施空氣品質新標準監測的京津冀、長三角、珠三角區域以及重點城市中,共對74個城市每月進行排名並公佈,城市達標天數比例在11.7-97.2%之間,平均達標天數比例為60.3%,平均超標天數比例為39.7%。
和2013年相比,74個城市總體空氣品質有所改善,平均達標天數比例較去年的的58.7提升1.6個百分點。其中,京津冀區域空氣品質明顯改善,13個城市達標天數比例提高3.2個百分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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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透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