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5年4月9日
日內瓦
人權觀察在4月9日日內瓦聯合國舉行有關武器的多邊會議之前,發布一份由人權觀察和哈佛法學院國際人權診所聯合出版的報告中說,所有的程式設計師、製造商和軍事人員,都可能逃避所謂全自主武器的「殺手機器人」造成非法死傷應負之責任。在這篇名為「注意漏洞:殺手機器人無人負責」的報告中表示,刑法和民法沒有列舉設定全自主武器行動的個人應擔負的責任,及其可能面臨的後果。
人權觀察武器部高級研究員和該報告主要撰文者Bonnie Docherty說:「不追究責任,意味著對未來的犯罪沒有震懾作用、受害者無法得到賠償、應責單位不會受到社會譴責。由於潛在受害者無法獲得充分的司法保護,我們迫切要禁止全自主武器。」因為全自主武器不需要有意識的人為控制,就能選擇並攻擊目標,因此功能已經超越現有的遙控無人機。雖然全自主武器尚未成形,但是科技快速往發展,已經引起國際社會的矚目和關切。
目前有50多個非政府組織共同呼籲先行禁止研發、生產與使用全自主武器,人權觀察是該運動的共同創始人,並協調相關運作。該報告2015年4月13~17日在聯合國日內瓦辦事處在一場名為「致命的自主武器系統」的國際會議上散發。大多數已加入常規武器公約的120個國家,都會派這方面的專家參加這場延續2014年5月首次會議的討論。
人權觀察相信,在常規武器公約論壇建立的共識,最終會制定「禁止全自主武器」的新國際法。1995年,常規武器公約先發制人禁止了致盲雷射武器。
全自主武器的關鍵問題在於他們會違反國際人道法和國際人權法,造成平民傷亡。這種不需人為有意識控制的武器,將不易追究該由何方承擔這種非法行為的刑事責任。人權觀察說,如果軍事指揮官或操作者有意識地以全自主武器犯罪,他們可能會被判有罪。但是,他們很可能因為無法預見和/或無法阻止自主機器人非法攻擊,而躲過司法審判。
也是哈佛法學院診所講師的Docherty說:「如果有人把全自主武器帶出去,一個全自主武器就可以犯下戰爭罪程度的罪行,但是受害者卻看不到有人為這些罪行受到懲罰。他們會說是『意外』或『機器故障』,把全自主武器造成的致命性傷害大事化小。」
人權觀察說,阻礙追究責任應負的民法責任同樣很高。至少在美國,由於軍方和承包商享有法律賦予的豁免權,加上產品責任訴訟舉證困難,因此幾乎不可能有民事責任。許多其他國家也有類似的主權豁免原則。即使訴訟勝利,民事訴訟作為追究責任之工具效力亦有限。民事處罰主要是賠償受害者,而不是懲罰加害人。雖然賠償金可以幫助受害者,但是在震懾、報應正義和道義譴責方面卻無法取代刑事責任。
人權觀察說,如果受害者只能透過無過失責任的機制獲得賠償,但是法律沒有判定犯錯,也無法有意義的追究責任,那麼大多數政府也不會願意採取這種的制度。追究責任的漏洞只是全自主武器引發的問題之一。人權觀察也在其他出版品闡述全自主武器須面對遵守國際人道法和國際人權法的挑戰。文中也提到有關軍備競賽的潛在、擴散的可能性,以及在戰場上讓機器決定生死是否道德的問題。
Docherty說:「不追究責任會增加對抗全自主武器的法律、道德和技術的責任,我們應聲援、呼籲先行禁止全自主武器。」